会计学院2023年转专业转入方案
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
会计学院2023年转专业转入方案
转入方案:
接收专业 |
转入年级 |
接收人数 |
接收对象 |
转入条件或要求 |
备注 |
会计学 |
2021级/2022级 /2023级 |
共6人,其中2021级1人,2022级5人。 |
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2018〕1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其他学院2021、2022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
学生申请转入会计学院各专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或要求: (1)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2018〕1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其他学院的2021、2022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如保送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艺术类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已参与专业大类分流的学生,各大类中的专业或各专业中的方向之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4)已入选创新班等教学改革班的,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5)因复学、降级等原因异动的学生仍就读异动前专业,因转学、转专业异动的学生就读已转入的专业,不得再申请转专业; (6)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补考记录,入学后全部课程的总绩点为原学院(专业)前50%; (7)不按学院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笔试者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
|
财务管理 |
共6人,其中2021级1人,2022级5人 |
审计学 |
共6人,其中2021级1人,2022级5人 |
考核方案 |
所有申请者按入学后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基准,综合考虑面试、笔试分按总分数排序后,根据各专业接收指标转入。 申请者总分数计算公式:学分加权平均分*50%+面试分*30%+笔试分*20% 转入流程: 符合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条件的其他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补考记录,入学后全部课程的总绩点为原学院(专业)前50%,可申请转入会计学院相关专业; (1)申请者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请时间待教务处通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含申请表(系统可导出)、成绩单、绩点前50%证明等),在系统申请时间内将材料交至会计学院教务办(院系楼103)李老师处,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2)学院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待通知); (3)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待通知); (4)学生按学院要求参加面试、笔试; (5)申请者按入学后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基准,综合考虑面试、笔试分按总分数排序后,根据各专业接收指标转入; (6)不按学院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笔试者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7)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于学院官网公示拟转入名单; (8)公示后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在系统中提交教务处作后续审核及学籍变更。 |
工作小组 |
组长:余鹏翼 成员:黄浩、李海琳、洪 昀、龙文滨、邹 宇、王心悦、刘志鹏、李旭英 联系人:李旭英 咨询电话:39328956,办公室:会计学院教务办(院系楼103室) 邮箱:201710074@oamail.gdufs.edu.cn |
备注 |
2022级申请转专业同学已全部修完《管理学》、《经济法》、《基础会计》、《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和《线性代数》并取得相应学分,则执行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否则,执行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 2021级申请转专业同学除已修完上述课程之外,另已修《概率论》、《计算机基础》、《财务管理学》、《统计学》、《中级财务会计(1)》、《中级财务会计(2)》和《税法》并取得相应学分,则执行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否则根据已修读课程结构和取得成绩具体情况,向拟转入专业系主任申请,经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执行2022级或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 |
本方案由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3年3月30日
会计学院2023年转专业转出方案
转出方案:
转出专业 |
转出年级 |
转出人数 |
转出对象 |
转出条件或要求 |
备注 |
会计学 |
2021、2022级 |
不限 |
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2018〕1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的2021和2022级大学本科生均可申请 |
学生申请转出会计学院各专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或要求: (1)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2018〕1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的2021和2022级大学本科生均可申请; (2)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如保送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已参与专业大类分流的学生,各大类中的专业或各专业中的方向之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4)已入选创新班等教学改革班的,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5)因复学、降级等原因异动的学生仍就读异动前专业,因转学、转专业异动的学生就读已转入的专业,不得再申请转专业。 |
|
财务管理 |
审计学 |
考核方案 |
转出流程: 申请者在教务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提出申请理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及考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方可转出。 |
工作小组 |
组长:余鹏翼 成员:黄浩、李海琳、洪 昀、龙文滨、邹 宇、王心悦、刘志鹏、李旭英 联系人:李旭英 咨询电话:39328956,办公室:会计学院教务办(院系楼103室) 邮箱:201710074@oamail.gdufs.edu.cn |
备注 |
|
本方案由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