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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民主法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为加强学生对网络言论自由权利与界限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9月4日晚,我院邀请了法学院章小杉老师为2023级新生讲授主题为“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的普法讲座。


章小杉老师主讲


章小杉老师通过大量详实的案例,从“言论自由作为宪法权利”、“当不受宪法保护的言论”和“网络非法言论的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讲解了言论自由的相关内容,并对多个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度分析,为同学们普及了大量法律知识。

章小杉老师重点从三个部分介绍了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

第一部分聚焦于言论自由作为宪法权利。作为公民,我们均享有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该权利受到宪法的明文保障。章小杉老师强调,言论自由承载了三项重要的价值,包括追求真理、民主与自治、以及个体自我实现的价值。

在第二部分中,章老师讲解了不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言论自由并非无限制的权利,国家有权在言论导致严重且危险的事件发生时采取干预措施。章小杉老师详细阐述了不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挑衅、煽动、欺诈、淫秽、恐吓、诽谤、犯罪构成要件以及造成严重且迫在眉睫的危害等方面的内容。

在第三部分中,章老师借助实际案例对网络非法言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剖析,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详细探讨了它们的法律内涵和具体表现,同时也介绍了受害人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信息。


讲座内容


同学们认真听讲


通过本次网络言论普法讲座的开展,同学们认识到在网络发表言论应了解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网络言论相关的规定。不发表违法言论,避免散布谣言、侮辱他人或其他不当行为。应该以负责任、尊重和建设性的方式,帮助维护积极、健康和有益的校园网络环境。

 

文字:刘佩琳

图片:邹宗霖

编辑:彭洁珊

初审:刘志鹏

复审:李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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