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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5日下午,西南财经大学胡宁副教授应邀参加会计学院云山会计大讲堂学术讲座,此次讲座以中国本土监管问询函为话题,对交易问询函的制度背景,作用机制以及监管成效进行详细的介绍,由此引出问询函监管层面的研究方向,以期为监管层进一步深入转变监管思维、创新监管模式提供一定的价值。讲座由会计学院曹瑜强老师主持,校内外师生共30余人参加。


本次讲座胡教授讲述了自己对问询函相关研究的探索经历,并将其描述为“模仿——创新”,在讲座过程中“再现”探索经历。首先是介绍了问询函的由来以及定义,问询函是基于监管转型、为实现信息披露直通车的背景下产生的,是证监会要求企业对某些事项详尽解释、补充说明以及更正的通知书,教授提到自己的探索研究过程,首先是阅读问询函相关的外文文献并进行总结,引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否”的疑问,在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下,所导致的政府和市场关系有明显差异,那问询函的作用机制是否也会存在差异,后续教授对此也做了详细的介绍说明。

后续的介绍主要分为市场和政府在监管过程中谁更“洞察秋毫”、对于问询函监管企业是否会有“未雨绸缪”的反制,和证监会在问询函监管中受否“言行一致”三大部分。在问询函执行过程中,证监会发问询函是因为发现违反规定而发,是因为市场先有“蛛丝马迹”促使证监会发现,还是证监会自身定期的核验结果,另外在政策的干扰下,证监会发问询函标准是否会受到干扰,如对于政策扶持的行业发函率下降表现“言行不一”,企业对于对于问询函是否会刻意规避,或者刻意迎合证监会。

胡教授在讲座中以现实案例引出观点,如格力在内部会议中透露信息干扰市场,证监会给予黄牌警告,但“美的”同样的行为却并未第一时间收到黄牌警告,这说明证监会在执法过程存在不一致性,但“美的”因“格力”黄牌而被证监会补黄牌,这说明证监会并不是完全靠自身核查进行监管,而是通过市场的“蛛丝马迹”判断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罚。另一个案例是关于政策扶持行业的问询函发函率,IPO扶贫政策出台,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版相继推出“绿色通道”,发函率也明显降低,这也说明证监会执法除了会受到市场影响,还具有一定的政策倾向性。从此角度来看,证监会的政策倾向性产生的“选择性执法”会被企业利用,企业不完全被动“挨打”,而是迎合证监会降低处罚概率。除此之外教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若对已处在“绿色通道”的企业发问询函,所产生的信号冲击更大,证监会可以利用市场对信息反应度提高监管效率。

在最后的交流讨论环节,胡宁副教授还分享了过往的论文发表经验。最后曹瑜强老师总结了胡宁副教授的分享内容,并表达了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图文: 郭海涛

编辑:彭洁珊

初审:王建业

复审:彭洁珊

终审:龙文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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