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细则》(广外校[2016]4号),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审核,现将吴悠等六位同学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2025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电 话:020-39328956
电子邮箱:201710074@oamail.gdufs.edu.cn
地 址:院系办公楼103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