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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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及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安排,现将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1-325日。具体分流分班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联系人反映,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39328956,邮箱:201710074@oamail.gdufs.edu.cn

地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院系楼103室

                      

 

         会计学院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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