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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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及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安排,现将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分流分班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3月24日-3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联系人反映,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39328956,邮箱:201710074@oamail.gdufs.edu.cn

  地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院系楼103室

 

 

会计学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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