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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2018级
2019-03-06  

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会计学院于2015年开始实行大类招生,为顺利开展大类招生2018级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培养原则,为学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择,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模式

会计学院对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课程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分流到相应专业或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三、组织领导

学校教务处统筹协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会计学院组织具体实施工作,会计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分流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与监督。

会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余鹏翼

副组长:蒋基路

成员:谢伟光,杜焕君,汤胜,左志刚,鲁海帆,高翔,黄浩,刘志鹏

四、专业分流

(一)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专业设置,调整专业分流人数计划。

2.择优分流与尊重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在大类专业内填报志愿选择专业;学校在择优基础上尊重学生的志愿和个性发展需要。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确保大类招生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范围

1.会计学院分流的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三个专业。

2.已录取为ACCA国际会计和国际管理会计CIMA创新班的同学有120人(保留学籍者有121人,其中ACCA1801一位同学办理休学),分为3个班,录取后分别确定为会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不参与专业分流。

(三)分流计划

2018级专业总分流人数为318人,分流班级合计7个班,每班人数约46人。其中会计学专业2个班,计划数为92人,财务管理专业2个班,计划数为92人;审计学专业3个班,计划数为134人.

根据志愿申请情况,专业方向班级人数和班级数如需调整,由专业系主任提出申请,经会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通过进行调整。

(四)分流依据

总体为:填报志愿优先,高考高分保护,学业成绩排序,参考学术特长。

1.填报志愿优先。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三档分流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各专业名额依次分配。

2.高考高分保护。鉴于第一学期修读科目有限,实行高考高分保护原则。高考成绩占比前10%的学生享受保护,第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其第一志愿。

高分保护方案:

2018年高考,广外的招生省份中,采用全国Ⅰ卷的省份有:福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山东;全部或部分采用非全国Ⅰ卷的省份有: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海南、重庆、四川、陕西、香港、澳门等。

全国Ⅰ卷:会计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中,参与专业分流的全国卷生源为315人,其中文科142人,理科173人,因此享受高考高分保护的文科学生为前14名,享受高考高分保护的理科人数为前18名。

非全国Ⅰ卷:按1人/省分配,各省入读我院时高考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享受志愿保护。会计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中,参与专业分流的非全国卷生源3人,涉及2省市(江苏、浙江),因此享受高考高分保护的非全国统一卷生源为2人,若出现某省兼有文科和理科的情况,则根据两名学生第一学期学分加权平均分择优确定。

高分保护共34人。

3.学业成绩排序。针对不在高考高分保护范围内的学生(242人),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第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各专业限定名额内排序。对于不能满足所报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专业名额和学业成绩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服从调剂。

4.参考学术特长。在学期间拥有某学科专业领域学术方面的突出成果并报读该特定专业的学生,可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志愿保护申请,经会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五)分流程序

专业分流工作将于每年三月初开始至月底完成。

1.新生入读第一学期:会计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公布,以便学生了解政策和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第二学期开学第2周:教务处发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会计学院将分流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通过本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做好分流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3.第3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表,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

4.第4周:会计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分流条件审核学生申请表,进行专业分流。

5.第5周: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6.第6周: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结果。

7.第14-15周,学院落实分班后,在期末选课前,会计学院组织会计学、财务管理以及审计学三个专业系的主任对分流后各专业班级进行专业辅导,2018级本科生导师重新分配所带2018级的班级,并安排各专业的选课辅导。

(五)后续工作:

1.第二学期期末选课前,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学校公布的分流结果进行学生学籍调整,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分流后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培养阶段。

2.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学校公布的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但符合学校普通本科转专业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办理转专业申请。

3.进入专业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所就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4.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若因休学、公派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补分流。

本方案由会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工作联系:

学院教务办 李旭英,39338956,南校区院系办公楼103室

教务处学籍科 胡蓉、李政鸿,36207052,北校区行政楼120室

会计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2019年会计学院专业大类分流计划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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