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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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会计双学位:

  请大家认真阅读附件通知,其中免修免听9月30日前办理,逾期者不再受理;缴费注册及签确认书时间为10月12日-15日,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就读资格(具体详见附件内容)。

  如有疑问可致电39328943周老师,南院系楼103室。

                     会计学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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